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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於111年3月8日召開「111年度桃園市推動海岸地區永續發展競爭型計畫」審查會議

開會事由:「111年度桃園市推動海岸地區永續發展競爭型計畫」審查會議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

開會地點: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1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

開會議程:

項次 時間 議程 報告人
1 13:30-13:40 業務單位報告 海岸管理工程處
2 13:40-13:55 「老屋再生 打造石滬文創基地」簡報及備詢 桃園市新屋區愛鄉協會
3 13:55-14:10 「許厝港濕地保育暨海岸青農輔導行銷計畫」簡報及備詢 桃園市大園區環保協會
4 14:10-14:25 「客人的海---幸福會花生計畫」簡報及備詢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社區發展協會
5 14:25-14:40 「新屋區螃蟹濕地生態區護育」簡報及備詢 桃園市新屋區生態環境保護協會
6 14:40-14:55 「歡迎季節貴客—鳥類生態調查、環境教育推廣與巡守」簡報及備詢 社團法人桃園市野鳥學會
7 14:55-15:10 「藻礁與我公民科學家培訓計畫」簡報及備詢 桃園市觀音區保生社區發展協會
8 15:10-15:25 「守護海洋我的家」簡報及備詢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國民小學
9 15:25-15:40 「藻礁生態環境教育永續推廣活動」簡報及備詢 桃園市新屋區永興社區發展協會
10 15:40-15:55 「新屋海岸遊程擴展計畫」簡報及備詢 桃園市新屋區海洋客家休閒農業發展協會
11 15:55-16:05 主席結論
12 16:05- 散會

注意事項:

1.各單位簡報時間5分鐘,答詢時間10分鐘

2.簡報檔案請於111年3月7日上午10時前寄至10062535@mail.tycg.gov.tw

3.會議相關疑問請電洽03-3865711分機104,本處工程管理科承辦李悅瑞小姐。

「海岸生態解說員菁英班-許厝港濕地課程」即日起開始招生囉!歡迎領有環境教育人員證照的桃園市民踴躍報名參加!

「里海學堂」針對桃園市海岸生態亮點開設「海岸環境解說菁英班-許厝港濕地課程」,遴選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的居住於桃園市的中華民國國民,展開為期6天共36小時的訓練課程,包含基礎環境知識課程、解說技巧訓練、教案撰寫技巧及緊急情境應變等,通過筆試口試測驗的學員,即可取得海岸生態解說員合格證書,再由市府安排擔任海岸生態旅遊的專任解說員,及到各校巡迴演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2月25日止。

※報名方式:請檢附以下相關資料1式2份,寄至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信封上註明「報名海岸生態解說員菁英班—許厝港濕地課程(報名者:○○○)」,方可完成報名手續。

  1. 報名表暨切結書(如附件一)。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解說能力證明文件(如:結業、受訓合格證書、專業證照…等)(如附件二)。

 

※招生對象:居住於桃園市的中華民國國民,且已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人員證書。

※招收名額:以15人為限。

※訓練費用:全程免費。

※上課時間:110年4月至6月,每周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工程管理科)

※諮詢專線:03-3865711轉115 徐小姐

 

附件下載:

「海生態解說員菁英班-許厝港濕地課程」報名簡章

附件一 海岸生態解說員菁英班—許厝港濕地課程 報名表暨切結書附件二 曾參與解說活動之證明表

附件二 曾參與解說活動之證明表

 

 

公告「111年度桃園市推動海岸地區永續發展競爭型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一)  補助對象:

1、各級學校:本市各級公立學校。

2、民間團體:本市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社區發展協會、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等。

(二)  補助條件及金額:每案補助以新臺幣30萬元為上限。

(三)  申請時間:自本須知公告後受理提案至111年2月18日(以收文日期為憑)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  補助範圍:桃園海岸地區之生態保育、環境教育、資源復育、環境調查、環境巡護、地方創生等相關計畫。

(五)  計畫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六)  申請書件:計畫申請表、提案計畫書及相關文件1式10份及電子檔。

(七)  審查流程:

1、程序審查(初審):由主辦機關進行申請資格書面審查,資格不符者、逾期未補件或補正不全者,駁回申請。

2、實質審查(複審):召開評審會議,申請單位應出席簡報與備詢,由評審小組統一審查並建議案件之補助金額及優先順序,簽報市長後公告於機關網站。

(八)  其他:申請單位應先行查核有無重複向本府相關機關申請補助之情事。如其實施範圍、工作項目、經費需求、計畫期程等均為近似雷同,並已獲得補助者,不得重複提出申請。經核定補助而查核重複申請屬實者,核定補助予以撤銷,二年內不得申請本計畫補助。

 

本作業須知下載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2aEJJHZllnqjVN76WhQy--jAhVuzpHaD?usp=sharing

「110年度桃園市海岸巡護隊運作管理暨績效評核獎勵計畫」評核結果

一、個人組(年度績優志工)

(一)觀音區保生社區海岸巡護隊:葉有德

(二)觀音區保生社區海岸巡護隊:黃江香妹

(三)大園區內海社區海岸巡護隊:林登旺

(四)大園區許厝港海岸巡護隊:王彗銣

(五)大園區內海社區海岸巡護隊:林芳章

二、團體組:

(一)特優獎:新屋區永安海岸巡護隊。

(二)優等獎:大園區內海社區海岸巡護隊。

(三)傑出獎:新屋區牽罟灣海岸巡護隊。

(四)服務獎:大園區北港海岸巡護隊、觀音區保生社區海岸巡護隊、新屋區永興海岸巡護隊。

(五)奉獻獎:蘆竹區濱海海岸巡護隊、蘆竹區南崁港海岸巡護隊、大園區海口海岸巡護隊、大園區黃金海岸巡護隊、大園區許厝港海岸巡護隊、觀音區樹林海岸巡護隊、觀音區白玉海岸巡護隊、觀音區觀音海岸巡護隊、新屋區笨港社區海岸巡護隊、新屋區蚵間海岸巡護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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