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收購種類:尼龍漁網(不含浮子、沉子、鉛線或其他配件)。

二、收購價格:每公斤15元。

三、收購地點及日期:

(一)竹圍漁港北岸長廊(公廁旁):109年11月16日(星期一)、11月18日(星期三)、11月23日(星期一)、11月25日(星期三)及11月30日(星期一)。

(二)永安漁港南岸長廊(觀音像旁):109年11月17日(星期二)、11月19日(星期四)、11月24日(星期二)、11月26日(星期四)及12月1日(星期二)。

四、收購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中午不休息)。

五、收購規定:

(一)請先行拆除漁網相關配件(如浮子、沉子、鉛線或其他配件)及清除垃圾雜質,纜線及保麗龍浮標可不拆除。

(二)自即日起可洽各區漁會領取米袋,或於收購當日至收購地點領取自行裝袋。

(三)廢棄漁網經秤重後(不扣除米袋之重量),依重量核算收購金額,填寫領據後直接至指定窗口領取現金。

(四)申請人需為本國國民,並請攜帶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親自到場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依桃園市廢棄漁網收購申請作業注意事項內容辦理(詳如附件)。

 

公告及注意事項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