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二、申請資格:本市轄內之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或社區發展協會具熱忱及經營管理潛力。允許共同申請,但指定其一為申請主體。

三、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四、報名方式:填妥申請書(附件一)、計畫書(附件二)及團體立案證書。於申請時間內繳交申請文件一式兩份,親送或掛號至「337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生態保育科黃先生」,並請於信封袋註明「社區經營管理徵選計畫」,逾期不予受理,洽詢電話03-3865711#114。

五、經營管理權利與責任:

(一)權利:1.營運團隊於營運期間,應接受本處認可之輔導團隊進行經營管理之培力與陪伴。2.需配合環境教育場域認證申請輔導事項及強化基本導覽解說能力等,不得無故拒絕。

(二)責任:1.營運團隊應於108年10月31日前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藻礁生態環境教室(地址:桃園市新屋區東興路二段1800巷160號)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申請。2.需配合藻礁生態環境教室現階段營運管理,並接受本處指定之專業團隊輔導,內容包含:(1)基礎維運工作: 環境清潔、安全維護及設施管理等。(2)館內服務:遊客服務、輪值服務櫃台及預約導覽管理等。(3)其他經本處認定之有關事項。

六、本案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生態保育科賴小姐 03-3865711#306

七、申請文件請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zBgdSm8EfBJfjCsvcxj511w_BKYq7r0D   下載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