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二、招募對象:本市轄内之里辦公處、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或社區發展協會。

三、招募期限:即日起至108年9月13日(星期五)止。

四、報名方式:填妥「招募報名表」、「組織架構圖」、「組織名冊表」、「志願服務紀錄冊_黏貼表」等資料,連同附件,郵寄至「337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袋註明「申請成立海岸巡護隊」。

五、開放申請巡護範圍:

(一)   大園區:竹圍漁港以南至下海湖水圳以北。

(二)   大園區:下海湖水圳以南至埔心溪以北。

(三)   大園區:埔心溪以南至新街溪以北。

(四)   觀音區:大崛溪以南至小飯壢溪以北。

(五)   新屋區:大坡溪以南至蚵殼港圳13號出海口以北。

(六)   新屋區:蚵殼港圳13號出海口以南至福興溪以北。

六、主要工作:

(一)   巡查通報:髒亂點通報、違規行為通報、污染事件通報及設施損壞通報。

(二)   環境維護:海岸環境整理、辦理淨灘活動、海岸油污染事件緊急應變。

(三)   其他與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等。

七、本處聯絡人及電話:許桂綸小姐 03-3865711#309

八、附件請至https://www.tydep.gov.tw/TYDEP/Message/Detail/3809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