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後湖溪生態園區民間自提營運移轉案」公聽會 召開公告

  • 本次公聽會係因應疫情現況,採線上影片與書面意見方式,收集民眾意見,以利計畫續行推動。
    《法規依據》「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第9條第2項:主辦機關提供土地、設施案件之審核程序如下:
    一、經政策需求評估不符合者,應逕予駁回。
    二、符合政策需求者,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依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主辦機關辦理前項第二款初審,應適時邀集專家學者、地方居民與民間團體舉行公聽會,對於出席代表之建議或反對意見,如不採納,應具體說明不採之理由

一、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二、事由:
桃園市轄區內擁有46公里的海岸線,涵蓋蘆竹區、大園區、觀音區及新屋區等4個行政轄區,轄區內涵括了各類型遊憩景點。而桃園市海岸沿線有鑑於環境保護意識抬頭、生態綠色旅遊產業興起等,海岸沿線生態保育及踏青動線更顯其重要性。
後湖溪生態園區位於桃園市新屋區,緊鄰諸多觀光景點,包含觀新藻礁、永安漁港、青年體驗園區及未來的海螺文化館,而後湖溪擁有豐富的生態資源卻鮮為人知,且因其特殊地理位置擁有平穩開闊的水域,若能利用現有生態環境及構造物條件,導入水上活動及環境教育平台等,極具潛力發展為運動及生態旅遊的綜合園區。
本案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辦理促參委外經營時,應先舉辦公聽會,聽取地方意見。

三、公聽會辦理方式:
因目前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三級防疫警戒,禁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為避免疫情擴散,並考量後湖溪生態園區開放營運時效,本公聽會改以下列方式辦理:
本案將以預錄影片說明政策方向、計畫案場資訊、促參業種規劃等,影片上傳至本網頁,並開放民眾於期限內以書面提供意見,本處彙整各方意見並回應綜整後,將會議紀錄公告於本網頁。
(一)公聽會主持人:本處巫副總工程司秀堅
(二)影片上傳時間:110年7月30日上午10時  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yJw3IwS7Jc
(三)意見回復期間:110年7月31日上午10時—8月6日下午5時。
(四)邀請參與對象: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劃將發函邀請以下代表參與,並請各單位協助週知,以廣邀民眾參與。
  1.學者專家代表。2.地方居民代表。  3.民間團體代表。
(五)會議紀錄上傳時間:俟彙整各方意見後,本處將妥予回應並綜整為公聽會會議紀錄,已於110年8月18日下午5時上傳本網頁供參閱   

四、本處有正當理由時,得依職權調整公聽會日期或辦理方式,調整內容仍將辦理公告。

五、公聽會會議紀錄將納入本案製作招商文件之參考。

六、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陳先生
電話:(03)386-5711#210
傳真:(03)386-6391
電子郵件:900022@tydep.gov.tw

意見表

桃園市新屋後湖溪生態園區民間自提營運移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V3